优惠措施主要针对电力、磷化工、生物资源开发创新、服务贸易和旅游等行业;优惠内容包括减免税收、优先安排用地及金融支持等方面
昨日,云南省外资工作会议上讨论了加快发展重点产业利用外资的若干优惠措施,待形成成决议后实施。
此次讨论的优惠措施,主要针对电力、磷化工、生物资源开发创新、服务贸易和旅游业5个行业。包括改善投资环境的措施、放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用地方的措施、金融配套措施以及其他配套措施。
对于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提出了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建立完善行政公示制、工作时限制、服务承诺制和主办部门负责制,以及实行外商投资企业跟踪服务责任制。根据我国入世对外承诺的时间表,昆明将有步骤的进一步开放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外贸、商业、文化、旅游、医疗、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国际货运代理等领域。税收方面,针对不同的企业,投资不同的领域,将有定期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或减税、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免征关税、进口税的优惠。对于外商投资云南5个重点行业项目建设,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以及分年度支付租金等优惠。在金融配套措施方面,将以适当延长贷款年限、允许外商投资项开展人民币在内的项目融资,对于重点项目,省里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并争取国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其他方面的优惠措施有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免缴、或减半缴纳各种费用,以及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与内资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等等。(和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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