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开展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以来,云南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解决了数百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尤其是近10年,在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以来,我省的扶贫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解决了623万人的温饱问题。按“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温饱验收标准,到2000年底,全省贫困人口已从1994年的783万下降到160万,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94年的23.2%下 降到4.7%。
———贫困地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明显。我省73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民人均产粮由1994年的306.7千克增加到2000年的364千克,增幅达18.7%,年均递增2.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4年的637.2元增加到2000年的1100元,增幅达72.6%,年均递增10.4%,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5个百分点。
———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省在贫困地区共建成基本农田658万亩,解决了554.6万人、385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新修乡村公路4.23万千米;行政村通公路率达94.5%,通电话率达95.4%,通电率达96.5%。
———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省人口增长率2000年已下降到11.48‰,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缓解。
———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培养了一大批懂农业技术的农民骨干和乡村人才,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科技意识、商品意识明显增强,涌现出了一大批破旧立新、能闯市场的典型。
进入新世纪,我省的扶贫工作开局良好。2001年共投入各项扶贫资金27.5亿元,解决了73.8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以人均年纯收入625元计);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新增基本农田地56.64万亩,新建人畜饮水工程4.9万件,解决了62万人、48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新增经济作物面积134.7万亩,新增经济林果面积88.28万亩。
今后10年,扶贫攻坚挑战与机遇并存。目前,按国家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25元的新标准,我省仍有405万尚未解决温饱的特困人口;按农民人均年纯收入825元的标准,我省的贫困人口还有1005万,扶贫任务艰巨。我省继续被列为全国扶贫工作的重点地区之一,新一轮扶贫仍保持了我省73个重点扶持县。同时,我省还确定了5个省级重点扶持县,并确定400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委会和5000个自然村,选择100个民族特困乡和100个边境民族乡作为扶持重点。
我省已经制定了《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提出了村级综合扶贫开发规划的扶贫措施,组织有关地县扶贫办领导进行业务培训,并培训了大批村级规划骨干。省扶贫办专门成立了村级规划领导小组,所编写的《云南省村级综合规划试点材料》,被国务院扶贫办推荐为全国其他省区的参照范本,扶贫工作将在新的起点上更进一步。(李绍明 杨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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