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根据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强化教育,提高干部自我监督意识。省委多次研究部署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强调要把党组织的监督同干部的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按照党章和党纪法规对照检查 ,规范行为,严以律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管住自己,又要管住管好配偶子女,管住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在全省“三讲”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中,各地对干部深入进行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普遍开展了“当初入党为什么,如今当干部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的大讨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后,各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做好培训工作。仅去年,全省各级就举办《条例》讲座492次,培训人员达3·78万人(次)。
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省委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入手,建立健全党委(党组)集体领导制度和议事规则,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约束力。普遍实行了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仅去年,全省就对375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有64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通过各种渠道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实行谈话打招呼、函询和诫勉。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各地积极探索监督措施,把监督关口前移,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
建章立制,实现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决策监督方面,建立健全党委(党组)集体领导制度和议事规则。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建立了公开考选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干部交流、任前公示、试用期、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以及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和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等,提高了干部工作透明度。近几年,省委组织部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省委组织部先后4次组织人员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违反《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予以严肃处理。几年来,全省共查处违反《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等案件80多件,有33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省组监)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