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法院的两名法官最近遇上小麻烦:一位审判员被“自己人”
罚款3000元,另一执行员则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这些“好处”来
源于他们的“头儿”彭孟柬院长两年前宣布的一项规定————判决书中出
现错误,非主文部分错一字罚款15元,主文部分错一字罚款50元,负有
审查责任的人负连带责任。
两名法官的错出在一个地方———因为电脑操作出错,审判员在一份判
决书中漏掉了 一段关键的话:“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尽管法官不是故意为之,尽管原被告双方都
很满意,根据彭孟柬的命令,海珠区法院还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此案进
行再审。
彭孟柬在广州司法界算是风云人物。在法院工作20年,19年被评为
先进人物;去年,他被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最近,他又获得一项殊荣
————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个人综合一等功。
设定法官道德底线
1998年,彭孟柬当上了海珠区法院院长。上任伊始,他就开始系统
地完善法官的道德修养。
“法官是社会的良心。法官要出事,一般是受贿。事情出在极少部分不
良律师和中介机构上,而有些法官又把金钱看得太重。”
长期以来,法官出差都是当事人、律师与法官同行同吃同住,这就容易
滋生内幕交易。针对这个老大难问题,海珠区法院在1998年底出台了出
差制度,明确规定不准法官与当事人“三同”;出差过程中,伙食费和住宿
按规定的标准;出差回来,发票要经过所在庭室领导审核,再交院纪检监察
员审定方可报销。
与出差制度相配套,彭孟柬还制定出一套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每个法
官须拿出3000元交给院纪检部门。如果当事人有举报办案法官和对方当
事人或者律师等一起吃饭、娱乐的,一经查实,保证金即刻充公。如有徇私
枉法,还要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该院还将根据举报的金额,给予举报人
相当的奖励。
这一制度堪称全国法院首创。彭孟柬要求将这些规定印在“当事人须知
”上,凡有这类举报,他都亲自接待,而纪检监察人员也同时介入。
法院最后房改户
“打铁先要自身硬”。彭孟柬本身就是一个廉洁的人。
彭孟柬的“房改”是去年春节前完成的,也是全院最后一户房改。在此
以前,已经担任8年院领导的他,还住在妻子所在工厂分配的60多平方米
的老房里。这套房子除偏远外,还因为地处工业区,四周空气浑浊。按彭孟
柬的级别待遇,海珠区政府早在1995年就拨出专款,给他家解决住房问
题,但是彭孟柬一次又一次地把机会让给了别人。
1998年底,海珠区法院拟建干部住宅楼的地方还是一片水塘,90
多户没有住房的法院干部都认为搭上房改的“末班车”已经毫无希望,士气
一度低沉。刚刚任院长的彭孟柬在全院大会上慷慨激昂地表示:“在符合房
改条件的同志房改以前,我决不享受房改!”
近年来,海珠区先后3次安排彭孟柬出国考察,他却把机会让给了3位
副院长。在彭孟柬当院长的4年里,只有一位以前相熟的律师为私事找过他
,结果被他严厉地顶回去了。同事们说,从来没有见过他吃过一顿当事人或
律师请吃的饭,也从未见他有任何不良嗜好。
“名利、权力和口腹之欲等诱惑,不过是过眼云烟。对我而言,人生最
大的享受,莫过于帮别人解决一点困难,做一件好事。每当我和几位老友冲
上一壶清茶,谈着社会、人生的时候,我就感觉身心俱泰。”彭孟柬说。
正是这种感悟,成就了他高尚的人格底蕴。
执法冲锋在前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彭孟柬无私的情怀铸就了他大无畏的精神。
1989年夏天,一名涉嫌盗窃的被告跑了。刚刚当上刑庭庭长的彭孟
柬主动请缨,带领几名同事追逃。当他们赶到逃犯的老家郁南县一个镇子上
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钟,大家随便吃了几个生红薯便接着上路了。因为
彭孟柬有强烈的预感:逃犯就在家里,明天可能要跑。
凌晨3点多钟,他们爬上海拔1000多米的山上逃犯家门口,按照他
的安排,两个同事看住正门,他自己则踹开侧门,将已经打点行装准备出逃
的犯人死死地压在地上。
广州解放大桥拆迁案也值得一提。1997年底,解放桥主体工程已经
建好,但因为桥南有些拆迁户不肯搬迁,竟导致桥无法在南岸落地!市政府
曾组织城监大队去执行,却被几户凶顽的户主用煤气瓶砸伤。最后,这个难
题落在海珠区法院头上。在这些拆迁户中,有一个开五金店的个体户最难缠
,他在家里准备好了几个煤气瓶和大量浓硫酸,准备暴力抗拒。由于深知执
行的危险,行动前一天的动员会竟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气氛。第二天一
早,彭孟柬第一个带着头盔和盾牌冲到这个拆迁户家中,将其按倒在地。此
刻人们才发现,屋内的煤气瓶全都打开了,如果户主点燃一根火柴,后果将
不堪设想!(刘学兵 邬耀广 粟晓晶 黄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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