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新闻04月25日讯22日,省教育厅出台8大政策,加强对基础教育办学的管理。对违反政策规定者,将取消其各项评优、表彰、奖励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及领导责任。省级、国家级示范性普通中小学违规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称号。
这八项政策的内容是,各地不得将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出售、拍卖等方式进行转 让牞布局调整后的公办学校闲置校产,应主要用于兴办基础教育或社区教育机构;办学水平好、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较好的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任何小学、初中都不得以任何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小学阶段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或参考因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普通高中招收的“择校生”要遵守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公办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开办学科实验班,确需开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批准,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从今年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开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严格控制公办中小学异地办学和招生,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经批准可在招收高一新生时跨区招收少量学生;任何学校均不得到其他学校动员、组织在校学生到本校就读,更不得以少收费、不收费等所谓优惠条件吸引学生。
我省教育界资深人士认为,省教育厅出台的这些政策,对前几年起愈演愈烈的招生大战将起到遏制作用,对促进我省义务教育的全面而均衡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报记者尹晓华实习生宋舒娟)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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