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讯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全省率先建立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制度,截至目前,共完成69个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审定投标合格单位336家,剔除了128家建筑公司,签订工程质量担保合同62个,累计担保额1·42亿元,所有已竣工的受保工程都被评为优质工程。
随着开发区招商引资环境的改善,许多企业来到这里,寻求新的发展空间。这里每年 都有近百万平方米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全区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也都在20亿元以上。受经济利益驱使,众多的建筑施工队也涌入开发区淘金。质量良莠不齐的施工队伍,给建筑工程质量带来很多隐患,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为此曾绞尽脑汁,也曾采取一系列措施。但是,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豆腐渣”工程仍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更严重的是影响了开发区的声誉。
为从根本上杜绝“豆腐渣”工程,开发区工委、管委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劣质工程的成因,借鉴发达国家规避工程质量风险的成功做法,出台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质量保证担保试行办法》,并组建烟台银桥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全省率先对财政投资、公开招标的政府工程实行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以尽快接轨国际惯例。
开发区规定,凡投资额逾30万元的施工单位、投资额逾100万元的监理单位、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勘察设计单位,及为政府工程提供单价15万元以上、同类品种总价在20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工委、管委首先委托担保公司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参与招标活动。他们还要求,中标的施工单位必须与担保公司签订《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合同》,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先由担保公司代为履约或赔偿,然后,担保公司再行使追偿权利或处置反担保财产。严重违约者不仅面临让他们“心惊肉跳”的经济处罚,还将遭到被驱逐出开发区建筑市场的“灭顶之灾”。
这种利益制约、互相监督的制衡机制,用信用和经济手段建立起来,以信用保障办法铸造了工程建设主体之间的连带责任链,在实施中逐渐形成了有效的调控机制和保障体系,从而在源头上规避了工程质量风险,强化了所有工程参与者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力度。一年多来,开发区担保公司没有遇到一起代偿纠纷。(通讯员 段培田 记者 马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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