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戎明昌、通讯员万里平)昨天,被王中举等人侵占资产
的广州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Q公司)负责人向笔者谈了被骗经过。
据介绍,1998年2月,王中举、林成作找到该公司,说有生产彩色
铝塑管生产线的技术,由他们出技术、资金,Q公司出场地和工人,合伙经
营彩色铝塑管生产线。Q公司调查得知,这种生产线发展前景比较好,技术
水平在当时较为先进,于是答应合作。
在合作的过程中,王中举主管销售和进货,为了能多签一些合同,收多
一点流动资金,王中举在和客户签合同时随意撒谎。如该种生产线原只能生
产6米长的铝塑管,他在和客户签合同时,说8米、10米都能做。此外他
还采取给高额回扣的方法,吸引客户签订合同。由于王的“努力”,在短短
11个月内,公司就签了9000多万元的合同。
王中举逃走后,Q公司才发现王的身份证、手机登记身份、汇出款的去
向单位都是假的,连他到广州洽谈时提供的工商执照都是假的。王中举提供
的公司事实上存在,但并不生产铝塑管生产线。
Q公司负责人认为,这次教训非常深刻,首先是签合同不用经过董事会
批准,失去监控;其次是对王中举提供的证件没有仔细辨别,把关不严。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