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人们把一些单位和个人借节日之机大搞奢侈浪费、请客送礼等不良现象称为“节日腐败”。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2002年河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安排意见,省廉洁自律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廉自办和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加大力度治理“节日腐败”。
省廉自办在通知中指出,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节日期间是“节日腐败”高发期,各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局(室)要采取措施突出治理制售、购买、赠送和 收受有价证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玩乐、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狠刹奢侈浪费风,促使广大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省廉自办要求,在治理工作中,省、市、县要三级联动,公安、纠风等部门协同配合,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地区(如领导干部集中居住区、较高档次文娱场所、较大规模的商业网点、风景名胜区)和重点人员进行明察暗访;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监督力度,形成舆论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认真核实后要严肃处理,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及一把手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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