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8日讯(记者吴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第26次法制讲座。李鹏委员长主持讲座并强调,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业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抓紧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如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农业法、水法等。
李鹏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逐步完善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深化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保障和促进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党中央于1998年召开十五届三中全会,专门研究了我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通过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李鹏说,在出台一系列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同时,党和国家还高度重视依法保障和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气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企业法等专门法律,还在其他相关法律中对有关农业问题作了规定,基本形成了保护农民利益、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法律体系框架。在执法监督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连续多年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李鹏指出,应该看到,农业仍然是我国的弱势产业,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仍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难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农业的发展又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业法律制度。
今天法制讲座的主讲人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曹康泰。他以《关于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几个问题》为题,重点讲了三方面内容: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对加强农业法制建设的几点认识和体会;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制建设需要研究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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