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籍26·7万吨油轮驶入茂名水东港,多国债主闻风而至,不约而同选定在我国告状巨轮“航海者”节后拍卖
本报讯(记者刘学兵,通讯员杨慧、余晓汉)海上巨无霸————26·7万吨的巨型油轮“航海者”,5月9日将被广州海事法院依法拍卖。这是迄今为止我国运用国家司法权扣押、拍卖的最大吨位的船舶。
油轮驶入中国境内 美方广州申请扣船
今年2月中旬,巴哈马籍“航海者”(S.T. MARINER)驶入我国广东茂名水东港水域。该轮的所有人是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该轮原名“韩国之星”,船舶总长344·5米,型宽51·8米,型深26·6米,载重量26·7万吨。由于无法靠泊水东的码头,这个海上巨无霸只能在离岸约35海里港外抛锚。
2月19日,广州海事法院收到美国Trans—Tec服务有限公司扣押“航海者”的申请。原来,该公司早已获悉“航海者”此次的目的港,申请扣船的理由是“航海者”船东拖欠其燃油款102·3万美元,请求法院责令船东提供130万美元的担保。美国Trans—Tec公司根据法院的要求,向法院提供了反担保。次日,广州海事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了美国Trans—Tec服务有限公司扣船申请,将“航海者”扣押。
多国债主闻风而动 “航海者”三遇扣押
“航海者”被扣后,希腊0.W油品马尔他有限公司也以“航海者”拖欠其33万美元的供油款为由,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航海者”轮,要求该轮船东提供40万美元的担保。2月25日,广州海事法院裁定准许了0.W油品马尔他有限公司的扣船申请,对“航海者”实施了第二次扣押。
3月14日,美国JP摩根大通银行以“航海者”的所有人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拖欠其由该轮抵押所担保的贷款本息732·4万美元为由,申请扣押“航海者”轮,责令海流航运公司提供780万美元的担保。3月15日,广州海事法院对该轮实施了第三次扣押。
船东反应甚为冷淡 “航海者”面临拍卖
“航海者”被扣后,船东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的反应相当冷淡,既没有向法院提供担保,也没有与有关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申请扣船的美国Trans—Tec公司、JP摩根大通银行、希腊0.W油品马尔他有限公司分别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先后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中要求拍卖该轮。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对拍卖及诉讼事宜亦未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只委托中国茂名外轮代理水东港有限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代收有关法律文书,没有出庭应诉等其他进一步的授权。海流航运公司还于4月5日向JP摩根大通银行发出一份欠款确认函,确认截至2002年3月5日欠JP摩根大通银行到期应付的透支款480·5万美元和到期应付的贷款224·2万美元,并表示对JP摩根大通银行到广州海事法院进行索赔,将不提出抗辩。
中国海事审判公正 外国债主纷纷上门
拍卖“航海者”的公告于4月2日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媒体上发出,5月9日前截止申请债权登记。到目前为止,已申请债权登记的除了上述3个原告外,还有巴拿马特艾顿海运燃料有限公司、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富裕海运服务公司、挪威船级社等,登记的债权达900多万美元。目前法院受理债权登记和起诉的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从当事人通过电话向法院咨询的情况了解到,申请债权登记和起诉的还将有多个外国供油商及“航海者”的31名外籍船员等。 有关该轮系列案的当事人均为外国人,遍布美国、英国、希腊、利比里亚、新加坡、巴拿马、阿联酋、挪威等国。所有争议原本与我国无联结因素,为什么外国当事人却纷纷选定在中国申请扣船,从而确定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呢?据这些当事人称,这是因为他们对中国的海事审判非常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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