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9日上午,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对5起抢劫案件的14名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抢劫“安利公司”的2 名主犯杨俊超、陈社杰和其他6名抢劫犯被判处死刑或死缓,其余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5年不等刑罚。
2001年11月,罪犯杨俊超纠集陈社杰、刘延标(已判刑)等预谋抢劫位于郑州市农业路的安利公司,3人购买了制造枪支的材料,让罪犯张俊锋(已判刑)为其加工组装成4枝火 药发射枪。2002年1月,罪犯杨俊峰(已判刑)按照杨俊超的指使,在红专路某网吧门口准备接应。下午5时30分许,杨俊超、陈社杰、李天彪头戴“马虎帽”,持枪、携带炸药闯入安利公司财务室,抢劫人民币91.805万元。在大厅内,杨俊超开枪将上前拦截的在场群众李某击伤。在逃跑途中,三罪犯持枪抢劫红色面包车一辆,携款逃跑。今年4月8 日,郑州中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罪犯杨俊超、陈社杰死刑,分别判处其他罪犯死缓和有期徒刑。
2000年9月,抢劫犯陶猛启、侯志方分别携带匕首窜至郑州市二七区郑密公路、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进行抢劫犯罪活动,其中陶猛启抢劫作案3次,并致死一人,抢劫财物价值3000余元,抢劫过程中还强奸妇女一人。
1997年8 月28日凌晨1时许,抢劫犯袁春鹏在其打工的郑州市中原区沟赵乡某酒店偷钱时,将发现他的老板王广智及王妻付爱丽杀死。袁犯窃得400余元。
杨俊超、陶猛启、袁春鹏等死刑犯在一审后不服判决,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作出裁定,驳回杨俊超等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宣判后,根据省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杨俊超等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本报记者 李建华 本报通讯员 赵玉章 胡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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