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近日举行了一场特殊的业务考试———该市检察机关首批职业公诉人将在参试的25名检察官中间产生。
控辩式刑事庭审方式的建立,对于公诉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公诉人的频繁更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诉队伍的整体水平,建立一支稳定的职业化公诉人队伍显得越来越重要。公诉人职业化就是周口检察机关为适应这种要求,推进检察改革和 公诉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职业公诉人即在检察长的领导下,承担公诉工作职责,能够相对独立地行使检察职权并享有较高待遇,长期从事公诉工作的主诉检察官。
职业公诉人的产生要经过以下程序:年度考核合格的主诉检察官或者符合主诉检察官条件的其他检察官,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并写出愿意终生从事公诉职业的书面申请,经主诉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进行组织审核、业务考试、诉辩对抗、论文答辩、组织评定等层层把关,最后由检察长任命为职业公诉人。职业公诉人将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在政治上、经济上可以享受优厚的待遇,其权利与义务、考核与奖惩等将按照主诉检察官的相应规定依法进行。(左海霞 李娜丽 吴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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