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 让服刑人员在超市里自由地选购商品,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的。但昨天,在本市清河监管分局前进监狱监区内,天客隆前进超市正式开张。这在华北地区尚属首家。
初一看,这家超市与普通超市没有多大的差别。但是,一些监狱里的违禁商品,如烟酒、玻璃瓶装食品和熟食等,在这里找不到。所有商品的价格,均经过物价部门核定,与大 墙外的天客隆超市没有差别。
超市由监狱干警负责收银,超市里还有6名穿着红色马甲的导购人员,他们是改造表现良好的在狱服刑人员。超市营业对象主要是狱内服刑人员和家属,一名服刑人员一个月可在超市里购物一到两次。结账采用刷卡方式,服刑人员的钱主要是家属带来存在账户上的,还有一些是狱内奖励等。
前进监狱政委吕国兴说,在监狱内开超市,可保护服刑人员的消费合法权益,并体现出在消费上有与普通公民同等选择的自由权。另外,以往服刑人员日常用品主要由其家属在会见时带入,少数人员还借机暗中夹带违禁品。开超市后,就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监狱长李正贤说,超市的收入将完全用于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活动,监狱不会以此作为赢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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