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1日消息:近期出版的《中国检查日报》刊登沈阳慕马大案中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宁先杰的
忏悔录。宁先杰在忏悔录中剖析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表示要把握眼前珍惜未来。
宁先杰,男,现年48岁,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主任,沈阳“慕马大案”中的关键人物。1999年10月被辽
宁省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沈阳“慕马大案”中,宁先杰与马向东关 系“最铁”。1997年,马向东、宁先杰帮助沈阳某公司
减免电贴费1200万元,于是向该公司总经理索贿50万美元,用于在澳门等地赌博。1999年,马、宁等人又以发放奖
金为名,虚报发放金额,共同贪污公款12万美元。此外,宁先杰还单独非法收受近200万元贿赂。
2001年10月10日,宁先杰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近
期,南京市秦淮区四套班子成员及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来到南京监狱接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宁先杰“现身说法”,再次流
下了悔恨的眼泪。下文为宁先杰的忏悔录全文:
只有深刻地反省自己,从思想上深挖犯罪根源,彻底地认罪和悔过,才能树立正确的改造方向,才能做到积极改造。
现在,我对过去的行为又一次进行了深刻反思,分析自己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回想过去,我曾是一个本质比较好,充满激情、虚心好学、脚踏实地、努力进取,同时严格要求自己的年轻人,也有
过美好的追求和远大的目标,立志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我热爱城建工作,也曾下决心为沈阳的城市建设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由于努力工作,我得到了党组织和群众的认可,组织上一步一步把我从一名技术员培养和提拔为正局级领导干部,安排我到
重要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然而,就在事业达到顶峰时,也正是能为党的事业大有作为时,我却没有好好地把握,迷失了
方向,竟然走上了犯罪道路。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造成的:
一是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了扭曲的价值取向,忘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我把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作为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特别是当我迷上了赌博后,为了不断满足自己
的赌欲,竟然发展到与马向东共同向别人索贿50万美元到澳门去赌博。
二是侥幸心理在作怪,我走进了一个误区,丧失了明辨是非的能力。过去自己总认为,那些送给我钱的人都是我几年
来的好兄弟、好朋友,我们之间经常“礼尚往来”。逢年过节他们来看我,送点钱,然后我帮他们办点事也是正常的。“他不
说”、“我不说”、“谁也不知道”等错误想法逐渐占据我的整个心灵。现在想来,这些都是在政治上丧失了党性,丧失了立
场和原则的表现,这些可怕的思想最终使我由一个有作为的人走进一个接一个的误区,沦为人民的罪犯。
三是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对自己的一些行为已构成犯罪都搞不清楚,导致自己在“稀里糊涂”中走进了
监狱。
从一名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我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也是发人深省的。我在这里要说:把握眼前,就是珍惜未来。
首先,作为一个人,无论你是做什么的,无论职务的高低、身份的贵贱,无论是在何时何地,都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切不可为自己欲望的一时满足而丧失原则,胡作非为,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否则代价将是惨重的。我的今天再一次印证了
这样一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次,要学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只有认真学习法律,才能更好地指导自己今
后的人生道路。只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永远享受自由的快乐。
没有亲身经历的或许会不以为然,亲身经历的往往付出了太多太多的代价。回想起自己的犯罪行为,现在的我真是后
悔莫及。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多年的培养和教育,对不起亲人和朋友对我的期望和爱护。我的行为不但玷污了领导干部职务的纯
洁性,更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且还毁了自己的一生,给我的家庭和亲人,尤其是我80多岁的老母亲和未
成年的女儿所带来的痛苦和影响更是不可想像的。而所有这一切,又都是在我的有生之年无法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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