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经过6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北京市的社会救助领域已突破基本生活保障范围,逐步向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延伸,一个立体式、多层次、覆盖各种困难家庭的安全网正越结越牢。
家住宣武区贾家胡同的张祖芝因患小儿麻痹长期在家,丈夫因病下岗后,仅靠丈夫每月300多元的下岗金生活。1996年,张祖芝与丈夫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除了丈夫的下 岗金外,一家人还能领取500元的低保金,同时在住房等方面也享受到了低保配套措施的优惠。
张祖芝说,他们是第一批享受廉租房的住户,这个房子对外出租一个月要400元,可他们一分钱都不用掏,都由政府补贴。她还说,政府减免了孩子上学的学杂费,一年只交几十块钱。
据了解,《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可以通过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像张祖芝一家这样入住廉租住房的家庭还有600多户。此外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教育问题,也被列入北京市政府低保配套措施。
从1996年开始,北京市紧紧围绕低收入群众的各种生活需要,逐步实施了医疗救助、殡葬优惠、减免生活开支等6项救助措施。从保障困难群众的低层次生活向逐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扩展,保障范围由8000人发展到8万人,保障金支出由年642万元增加到4亿多元。这些帮困措施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增强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综合效益。
《京华时报》(2002年5月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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