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广东省物价局向各市、县物价部门及有关石油公司发出通知,根据近期国际油价的变化情况,我省决定在原来成品油价格基础上,再次把成品油价格上调8%,并于今天开始执行。
根据今起执行的价格方案,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的出厂价格每吨均提高240元,即汽油每吨由2580元提高到2820元,柴油每吨由2300元提高至 2540元。
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按出厂价调整幅度等额调整后,我省按国家计委制订的零售中准价和中石化集团公司规定的浮动幅度(汽、柴油均上浮8%)计算,省价区每吨汽油、柴油零售价格分别提高至3677元、3305元;深圳市每吨汽油、柴油分别提高至3915元、3478元。
省物价局强调,各级石油公司供应系统外的社会加油站的汽油、柴油批发价,实际执行的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5%;各零售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低于政府指导价范围销售;所有经营企业都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油价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朱桂芳、庄振锡、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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