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韶关五月三日电(记者冯昶)涉嫌非法出售大熊猫皮的三名男子罪名成立,日前被韶关市北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刑并处以罚金。
其中,被告段长文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王刚强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吴昌林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三被告均为四川人,年龄介乎二十一岁到三十岁,去年十月先后被韶关市警方捉拿归案。
案情显示,前年十二月至去年七月,段长文夫妇多次告知在广东顺德打工的亲戚王刚强,称家中有一张大熊猫皮,托王给找买主。王刚强又托家住韶关市曲江县马霸镇的老乡吴昌林帮忙。
去年七月三十日,王告知段已找到买主。几天后,王刚强携带大熊猫皮来到曲江县马霸镇,将其交给吴昌林。同年十月十一日晚,王刚强在吴昌林住处取回大熊猫皮,租乘“的士”从韶关往广州交易,途经一0六国道翁源县官渡镇收费站时,被接到市民举报而“守株待兔”的警方逮个正着,人赃并获。随后几天内,吴昌林、段长文也相继落网。
韶关市北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段、王、吴三被告以牟利为目的,共同非法出售大熊猫皮,均已构成非法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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