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从5月1日起开始实行,其中第29条规定引人注目:“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五一长假正值酒店消费的高峰,省城各大酒店对此反应如何,假日期间,本报记者分头对一些酒店进行了采访,并走访了省消协及部分顾客。
多数饭店:或参照或观望
虽然有“行规”可参照执行,但合肥的大部分酒店并没有简单地把行规拿过来就用,而是对客人自带酒水采取宽容的态度。
昨天晚上8点多,在合肥东怡酒店,几对新人正在举办婚宴。当记者询问他们酒店谢绝自带酒水一事时,他们称并不知晓,说他们都是自带酒水的。在该酒店就餐部,记者了解到,除了婚宴外,作为星级酒店,他们谢绝一切自带酒水。合肥古井假日大酒店餐饮部有关人士说,他们一般不愿顾客自带酒水,如果顾客真的要这样做也可以,但必须交15%的服务费。在和平国际大酒店,当记者提出订一桌酒席,要自带酒水时,工作人员说可以,但要区别对待。如果是在大厅,自带酒水不收服务费,如果在包厢里就要收15%的服务费。还有的酒店虽然口头上说可以自带酒水,但实际上也开出了“条件”。一家刚开张不久的酒店工作人员说,凡自带酒水的,将享受不到该酒店的打折优惠。他们解释说,本来酒店的酒菜已很便宜了。
在合肥的一些中小型酒店、饭店,对顾客自带酒水的做法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提出收取一些附加费用的要求,只是说上一句“最好别带”。
会员饭店:若要带不打折
据了解,目前在合肥,有两家被列为“中国旅游饭店会员单位”,一是安徽饭店,一是华侨饭店,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本部设在外地,但在合肥有分店的饭店,如谭鱼头等。这些会员单位,是否真的将这项行规落到实处了呢?昨天,记者走访了这些酒店。
面对咨询,华侨饭店给出的答复是:到他们饭店就餐的顾客可以自带酒水,但饭菜不打折。他们的解释是,餐饮业目前竞争比较激烈,现又正值“五一”黄金周,来往游客比较多,让顾客可以自带酒水,是为了吸引更多客源。同样,安徽饭店的一位同志介绍说,他们饭店在一般情况下,肯定是要执行行业规范的,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但如果顾客有特殊情况需要自带酒水,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要收一定的开瓶费。
谭鱼头火锅店五一期间正在打折,该店庐江路口分店的同志说,打折优惠期间,一般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如果顾客自带酒水的话,就不打折了。
消协:悖于法可拒绝
对于这个自说自话的“行规”,省消费者协会明确表态:可以不去理会!
该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罗勇介绍,此前,他们曾多次接到消费者有关“酒水自带”问题的投诉。在处理中,他们都是根据《消法》中“消费者有选择权”这一条款,督促饭店撤销这一违法规定,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罗勇说,消费者对于这样一个违背法律的“行规”,完全可以不去理会它,因为即使上法庭,行规也不可能大于法律!
对于5月1日后依旧大行其道的“你可以带酒水,但带了酒水就不能享受打折等一系列优惠”的惯例,罗勇说,这是一种变相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消费者也可以拒绝。对于该行规制定时声称的“与国际接轨”,罗勇一语中的——不要拿“接轨”做幌子。在开放的今天,我们要的“接轨”是全面的、体现“先进”精髓的“接轨”,而不是对于自己有利的,就接轨;对自己不利的,就不接轨。
顾客:影响小无所谓
对于这个刚刚执行的关于“酒水自带”的行规,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消费者都没有表现出我们意想中的“敏感”,只是淡淡地表示:“无所谓”。
对于这个回答,最具代表性的解释有两种:一、有这么多家餐馆,你拒绝我带酒水,我可以换一家,或者干脆消极抵抗——光吃饭,不喝酒二、“行规”从5月1日才开始执行,而且按“行规”规定,整个合肥被这个“行规”管辖的也只有两家:华侨饭店和安徽饭店。这几天里,绝大多数饭店还都对“自带酒水”持观望态度,最起码在这个“黄金周”里,这个局面似乎不会有任何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行规”对合肥“黄金周”里整体的餐饮市场影响不大。张春林石红彦李军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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