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6日电(记者张奇志) 为了应对宁波市日趋严重的水危机,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水没宁波”灾情,浙江省立法机关近日批准实施《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这也是浙江省首部对城市供水和节水进行规范的地方法规。新法规既包括了要保证居民用水的水质,也包括对超额用水的惩罚性定价。
公开信息显示:宁波市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全国的62%和全省的61%。由于水资源短缺,导致地下水开采惊人。而不合理的地下水开采,使得宁波市区地面下沉。到去年年底,该市沉降区域总面积即已达175平方公里。
水问题专家警告说:“如果宁波的地下水开采和回灌还不能做到同步,到2030年,宁波市区有可能在大潮时全部被淹!"
浙江省地质监测总站宁波监测站站长郑铣鑫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加大地下水人工回灌力度,力求到2010年达到地下水采灌平衡,遏止地面大幅度下沉。
新通过的这部法规强调宁波要建设一个“节水型城市”,规定城市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对超计划用水的单位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而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将专项用于城市节水技术改造、地下水回灌和开展节水工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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