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濮阳市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实行担负经济、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双重责任的“一岗双责”制,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顺利开展。
濮阳市委、市政府为了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到实处,于1998年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任正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市、县(区)、乡(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 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每一个领导干部在担负经济、业务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担负起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市和各县(区)、乡(镇)层层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体系。
为了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两副担子一起挑,濮阳市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规定凡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不积极完成责任目标,分管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新的违法违纪现象、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等9个方面的问题之一者,除处理当事人外,还要同时追究分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2001年,全市实施责任追究案件100多起,对21个领导班子、161名领导干部追究了责任。其中涉及县级领导班子两个、县级领导干部5人。
濮阳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后,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虚到实的转变。市委、市政府分管公安、交通、医疗卫生等工作的领导干部,针对公安干警队伍中存在的在办案中吃、拿、卡、要,态度冷、硬、横、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医生收“红包”、乱开高价药;一些企业非法制售药品等问题,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清理和纠正腐败现象及不正之风,处理了一批“害群之马”,建立了办事公开、收费公开等“阳光作业”制度,使这些部门和行业正气上升。濮阳、范县、南乐等县的党政一把手和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干部一起,下大气力治理教育系统乱收费的问题,立案查处73件,处理涉案人员18人,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189万元。党员干部中的腐败和违法违纪案件得到了及时查处,2001年共查处各种案件500多起,524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20多万元。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的实施,使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也取得了新成效,一些副科级以上干部主动清理收受的现金和有价证券,总额127.53万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清理违规购买的小汽车27辆、超标车5辆,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了遏制。
一首歌声,两份祝福,万张贺卡免费送母亲!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