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拓峰)省物价局近日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政策》的特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清退违反规定对打工者的收费。
据国家计委了解,对于清理整顿外来或外出务工人员不合理收费,有的地方只是口头通知,还没有正式发文;有的还在观望,等待时机恢复;有的变换名目以服务费等名义收费;有的把取消的收费金额通过在垃圾处理费、水费等上面不合理加价变相恢复收费等等。此外,一些居委会在出具证明、开具介绍信等时,乱收费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国家计委要求各级价格主 管部门要深入清理整顿对务工人员的乱收费,做到不留死角。除按规定收取必要的证件工本费外,凡3月1日后仍然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或者在此之前违规预收了有关费用,都必须限期清退,无法清退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没收,上缴财政。
对此,我省也出台配套的政策,要求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取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劳动部门收取的陕西省外出人员登记卡、外来人员就业证工本费,每证均为5元,有效期一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有效期三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全省区域内经批准使用的农民工每名每年征收200元的帮困基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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