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北京申奥标志,未经许可,不得乱用,但有的商家只顾发“奥运财”,对国家有关规定却置之不闻。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工商局奎文分局经济检查队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家汽车装饰中心销售的汽车座套、脚垫上非法使用申奥标志,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侵权座套106套,脚垫94个。
2002年4月1日,奎文工商分局经济检查队在健康东街一家汽车装饰用品中心日常检查 时,发现该处销售的汽车座套、脚垫上印有“2008北京申奥标志”———由奥运五环色构成、形似中国传统民间工艺品的‘中国结’,又似一个打太极拳的人形图案,该图案是2008年北京申奥会徽,是北京2008申奥标志,也是奥林匹克标志之一。作为一种特殊标志,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所有权归北京奥申委,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保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该“申奥标志”。据了解,该汽车装饰中心负责人刘某看到这些印有“申奥标志”图案的座套、脚垫很受驾驶员的欢迎,于是从福建等地一些加工汽车装饰用具的个人家庭作坊批发了200套(个)带有上述图案的脚垫、座套。生产者在上面印上申奥图案,只是为了便于销售,迎合市场需求,根本没有得到北京奥申委的许可。
对于刘某销售印有“申奥标志”的座套、脚垫的非法行为,奎文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责令刘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查封上述侵权商品,本想搭“奥运车”发“奥运财”的刘某,对此懊悔不已。
针对当前市场上非法销售、使用申奥标志现象的存在,奎文工商分局决定在辖区范围中展开一次专项检查。(王军 于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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