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列入工业企业污染源限期治理的50家企业,除4家停产治理和搬迁外,其他46家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圆满完成限期治理工作。
玉溪市对主要污染企业的主要污染物限期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各县(区)政府按照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对污染严重、技术水平低、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限期关停和转产。对责令停产治理的企业,经贸委、乡镇企业局、供 电局、建设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配合环保局,采取停水、停电和暂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促进停产治理。考核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的企业,必须与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签订责任书,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确保治理到位。
据了解,经过对工业企业污染源的达标排放限期治理,玉溪市12种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远远低于省政府下达的计划。全市大气、水环境污染势头得到遏制,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达到了二级标准;地面水水质达标率上升了23.37个百分点;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地面水及主要饮用水和后备水源水质保持稳定。
今年,玉溪市政府决定对玉溪市铜业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进行限期治理。这次列入重点污染限期治理的有医院、养殖场、铁厂、砖场等,到今年11月30日,被限期治理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污染源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傅雪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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