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虽被频频曝光,利欲熏心者却仍“前仆后继”。辽宁省本溪市警方破获的一起非法集资案再次警示人们———
天上没“馅饼”
本报讯(记者霍仕明实习生张国强)近日,辽宁省本溪市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集资额高 达2138万元的非法集资案,该案受害人达200名以上。
据悉,非法集资人是一名叫魏晓萍的离异女子,39岁,大连人。去年5月,魏在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登记了融浚物资经销中心。该“中心”自去年6月启动后,打着在开发区内建酒厂、饮料厂、艺术学校的幌子,以“35天为一个周期返还集资款30%的‘利息’”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此后便有来自沈阳、鞍山、盘锦、丹东等地的大批投资者上当受骗,被骗金额最少几千元,最高达上百万元,受骗人中以40至50岁的女性居多。
一位来自鞍山市海城的女“受害人”李某讲述了她受骗的整个过程:去年她在海城的老家听说本溪有一个比较好的项目,每一个周期按集资款的30%返利,便和几个同乡到本溪技术开发区融浚物资经销中心咨询,魏晓萍在给她们介绍“中心”的情况时,不时地拿出与某些领导的合影,还有她在大连某单位所获得的个人荣誉证书等给她们看……李某经过一番“考察”后,就拿出家里的全部积蓄10万元投了进去,还没到一个周期,第一个星期她就收到返回款4万元,以后三个星期又各返回3万元、2万元不等,共13万元。李某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又把这13万元全部投入进去,还从弟弟手中借了2万元一起“打”入。可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变”出钱来。当李某感到不对头,极力要求返款时,魏晓萍早已入不敷出,对返款之事一拖再拖。
此后,魏晓萍又抛出更大的诱饵,采取填单入股的形式进行解套,以每股20万元为一个单子,采取定期分红的形式发放股利。集资人在没有办法凑够这些数目的情况下,只得向亲朋好友借,或动员邻居入股融资,这些人实际上成了非法集资的下线,由一个受害者演变成一个害人者。
一部分人看出破绽后不想再参与融资,极力要求返款,无望之际要报案;魏晓萍等人便进行威胁、利诱,并扬言:“公安局的人我都认识,我可以用100万摆平此事。”许多人害怕一旦报案,“中心”被暴露,集资款会更没有着落。于是有许多集资人也劝要报案者不要出此“下策”。直至丹东的孙某在被骗130万元无法追回报案才东窗事发。
据介绍,魏晓萍曾是某金融学院分院的毕业生,熟悉金融业务。过去曾从事过饭店、公司、桑拿浴等行业。在到本溪进行非法集资前曾在大连市搞过传销,后因国家对传销查处甚紧,她便带领魏春丽等人举迁到本溪搞非法集资。到本溪注册融浚物资经销中心后,她每天开着“大奔”招摇过市,假称自己在大连市有房地产;为了增加“中心”的可信度,她还经常带领集资人员到已停工的开发区野生山核桃乳品有限公司“参观”,信誓旦旦地称只要资金投入,就可以把工厂开动起来,马上就见到效益,现在集资就是为了解决暂时的资金短缺问题。实际上该饮品公司与之毫不搭界。
目前,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正在全力追缴集资款,涉案的魏晓萍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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