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明) 当城市规划建设中“楼挨楼、面贴面、嘴亲嘴”现象愈演愈烈而将要阻挡住法官们的阳光时,当惯了裁判员的兰州市和城关区两级法院的62名法官再也忍无可忍了,他们为捍卫自己的采光权,依然拿起法律武器,于日前将应尽审查把关之责的兰州市规划局告上省高级法院。
62名法官于1999年入住兰州市城关区滩尖子荣达花园内,并对其住宅享有百分之百所 有权。他们居住的16号楼南面为雁滩乡滩尖子村的一片菜地,水光潋滟的南湖正在住户的视野中,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未料时隔不久,南面46米处一栋18层楼房拔地而起。
法官们认为,采光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所保护的权利,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该项权利,如果该楼建成,将完全占领16号楼的采光空间,严重侵犯他们的采光权。他们认为,兰州市规划局在审批该楼建筑方案时,未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对间距达不到法定标准的设计方案批准建设,属于违法审批,直接损害他人利益,因而请求法院责令兰州市规划局按国家标准重新审批;责令第三人即建设方立即停止施工。
由市、区两级法院62名法官组成的庞大诉讼集团推举兰州市中级法院孔祥礼、高若峰两名法官为诉讼代表人,并委托东方律师所尚仑生代理诉讼。据悉,省高级法院已受理此案,并指定白银市中级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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