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19日夜,黑龙江省讷河市革新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这就是日后震动全国的村委会集体雇凶伤害他人致死案。今天,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本案的审理结果。
革新村村支书吴忠贤和村委会主任崔绪柱自上任起,一直与被害人胡钦海因村里工资款及承包村自来水工程等有矛盾。1999年6月吴忠贤、崔绪柱多次找到村委会副主任田秀昌、会计何帮先召开村领导班子会议,最后达成共识,决定非得整治一下胡钦海。同年7月9日, 胡到村办公室再次旧事重提,并与三位村领导发生争吵,同时把一些会计票据当着村领导的面撕掉。吴忠贤等领导商量后决定花钱雇人整胡,先用村里公款,然后再核销,并明确了分工。由崔绪柱负责雇凶手,吴忠贤负责谈价格和送钱,田秀昌负责具体联系,会计何帮先负责领受雇人去胡家踩点和整钱。
7月20日,吴忠贤等四人到讷河办事,崔找到相识的李竞维,说五屯有个胡钦海挺霸道,总和村干部做对,你找几个人把他给砍废了给你一万元。李表示同意。8月15日,村领导开会商定,先付六千元给李让其赶快动手。当晚何帮先亲自带着李竞维详细查看了胡家居住地和该村总电闸位置,李竞维又找到其朋友罗保军和张鑫华,说有朋友拿钱让去砍一个人,砍残废就行。8月19日晚,李、罗、张三人乘出租车来到革新村五屯,先将电闸拉断后,李持菜刀、罗持片刀、张持斧子,砸碎胡家玻璃跳入室内,向正在炕上睡觉的胡钦海头部、四肢等处连续砍击。胡被砍后挣扎着坐在地上大喊:“别砍了,我服了。”这时胡妻跑到屋外呼救,三人匆忙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胡头部及四肢多处开放性创口,创口下大部血管断离,造成急性失血死亡。
杀人后,作案凶手李竞维、罗保军、张鑫华逃至讷河市客运站,吴忠贤和何帮先又送去五千元。李、罗逃到内蒙古被警方抓获,张投案自首。三人交代出受四名村干部指使,伤害致死胡钦海的全部犯罪事实。
经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审理,吴忠贤、崔绪柱、田秀昌、何帮先共同预谋报复,并出资雇用李竞维、罗保军、张鑫华持械行凶,致使被害人胡钦海死亡,七被告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2001年8月11日一审法院依法判处李竞维犯故意伤害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忠贤、崔绪柱、罗保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三名被告人田秀昌、何帮先、张鑫华均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李竞维、崔绪柱、罗保军不服,分别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经审理,日前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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