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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五一黄金周”期间,我省安全形势平稳,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这是昨日记者从省安委会获悉的情况。
据介绍,黄金周期间,从5月1日至5月7日8时,全省共发生事故50起,主要有:(一)交通事故35起,共造成37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一次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3起,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二)发生火灾事故9起,共造成2人死亡,其中较大的是5月1日13时 许,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王某驾驶的“宇新186”运输船(载有化肥400吨,废布200吨)因货物自燃引起火灾,经济损失约30万元;5月2日14时许,漳州芗城区北斗村游牌山因群众扫墓时燃放鞭炮和烧“纸钱”引发山林火灾,烧毁山林8亩。(三)发生矿洞塌方、透水和山体滑坡事故4起,共造成5人死亡。5月1日11时许,上杭县蛟洋乡再嘉电站一施工工地发生山体滑坡,造成2名工人死亡;5月6日18时许,永定县龙潭镇大科督煤矿突然发生透水事故,造成正在作业的2名工人死亡。(四)发生工伤事故2起,共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据悉,“五一”期间,我省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都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并由主要领导带班,尤其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严防死守,努力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本报记者林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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