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5月9日电(王强林延才)今年37岁的长春居民李东日酒后抢车一路醉行,连撞4车还未醒酒。日前他
被吉林省检察机关正式批捕,成为该省首例涉嫌劫持汽车罪的犯罪嫌疑人。
4月4日17时许,家住长春市宽城区李东日酒后回家,见冯女士一人驾驶金杯面包车在路上慢行,便上前拦截并强
行上车,“你想干啥?”冯女士大喊,李东日靠到冯女士身边, 用手推她。冯女士吓得赶忙下了车。谁知李东日并没有就此罢
休,反而坐到了驾驶员位置上将车开走。冯女士随后坐上一辆出租车追了上去。
李东日驾车沿着临河街向南行驶,接连撞上两辆捷达车,所幸车被撞得不太严重,两名被撞的司机也掉头加入了追赶
的行列。急于逃跑的李东日又顶上了王先生驾驶的面包车,紧顶着这台车走出10多米后才离开。
李东日驾车连撞3车后无路可逃,便强行左转弯,不料与迎面驶来的一辆白色捷达车撞个正着,金杯车顿时冒起了黑
烟,无法行驶,打开车门准备逃跑的李东日被警察制服。此时李东日仍在胡言乱语,高喊:“你们凭啥抓我?”
由于李东日酒后抢车,并且驾车连撞4辆汽车,严重危害了公共交通安全。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汽车的,构成劫持汽车罪。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昨日正式以涉嫌劫持汽车罪
将其批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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