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9日,江苏南通市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收到了该市一家大型化工有限公司的第一笔二氧化硫排污权转让费20万元,这是我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权的成功交易,标志着中美合作项目“运用市场机制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取得了开拓性成果。
卖方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是电力系统的“一流火电企业”,近年来通过技术改造和加强管理,使排污总量不断下降,每年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与环保部门核定的 排污指标相比,有数百吨富余空间。而买方是一家年产值数十亿元的大型化工企业,急需更多的环境容量来扩大生产规模。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天电公司将18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权有偿转让给了买方,供买方在今后6年内使用;买方得到的是排污权的年度使用权,合同期满后排污权仍归卖方所有。
排污指标可以像其它商品一样买卖,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市场运作方式,近年来我国已在水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方面作了尝试,但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仍为空白。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与美国环保局签署合作协议,在中国开展“运用市场机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的研究”,南通市被列为该项目试点城市之一,而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则是南通市的首批试点单位。在中美专家的指点和南通市环保局、天电公司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一年的技术准备和协调磋商,终于促成了此次排污权交易的成功进行。
省环保部门有关人士在谈到这一新生事物时表示,总量控制是削减一个地区排污量的有效方法,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排污权交易,通过信用的有偿转让,有可能达到治理费用的最佳配置,同时还降低了企业的管理和治污成本,有助于实施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此次交易的成功,不仅首次确立了排污权的概念,强调了环境作为一种资源的有偿性,也为排污权交易今后在我国的全面施行积累了宝贵经验。(沈新忠李娟 张会清)
一首歌声,两份祝福,万张贺卡免费送母亲!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