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艳霞) 从现在开始,穿警服进饭店的警察、停在娱乐场所门口的警车都将受到公安督察部门的突击检查。这是日前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下发到全省各市公安局和冀中公安局督察室的一个重要通知。
虽然公安机关的“四条禁令”、“十不准”等条例对警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做出严格要求,但是,一段时间以来,警察身着警服在饭店喝得酩酊大醉、警车耀武扬威停在娱乐场所 门口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警察的特殊身份使这些现象受到群众的指责和非议,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的威严形象。不久前,在行风评议电话会上,公安厅厅长俞定海特别提出:对于这类现象,督察处要拿出意见,尽快付诸行动。
针对此次督察行动,记者采访了公安厅督察处处长尹殿军,尹处长说,此次督察重点是警察着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开警车下饭店或到公共娱乐场所消费,以及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饮酒、酗酒,节假日开警车到旅游点游玩等影响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形象的问题。
尹处长称,督察行动将不定时展开,可能在中午,也可能在夜间,并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将要求有关人员限期说明情况,经调查查实确属违规违纪的,将按照党纪政纪和《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条例》严肃处理,所在单位领导也要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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