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抚顺消息(特派抚顺记者景雪峰)昨日记者从国家外经贸部获悉,在对外劳务中违规操作的抚顺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被撤销了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
2000年9月,抚顺市第二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抚顺二建”)在未对外派劳务合同进行认真调研的情况下,为他人代理向蒙古派出44名劳务人员。劳务人员派出后,因生活、工作条件与合同条款不符及工资拖欠等问题引发纠纷不断,更有多名劳务人员赴蒙后无劳可务,陷 入困境,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本报去年11月曾做过追踪报道)。抚顺二建在劳务人员派出后既没有参与管理,也没有在纠纷发生后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致使该事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严重扰乱了对外经济合同经营秩序。
根据外经贸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决定对抚顺市第二建筑公司给予撤销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不得再签订新的对外承包合同,其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同经营资格证书》由辽宁省外经贸厅负责收回并送外经贸部销毁。
国家外经贸部要求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应按照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本地区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管理,大力整顿经营秩序,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各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以此为戒,规范企业行为,依法经营,加强对外派人员和海外项目的管理、检查和监督。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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