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京五月十二日电(记者王国安)今天在南京举行的“李秀英名誉损害案胜诉情况说明会”上,南京大屠杀幸
存者李秀英说,她总算出了这口气。
本月十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损害一案作出判决,原告李秀英胜诉。专程从
日本赶来南京的渡边春己律师在今天举行的“李秀英名誉损害案胜诉情况说明会”上说,李秀英的胜诉,说明南京大屠杀的事
实是任何力量都无法 否定的。同时,这也是对日本近年来日益活跃的右翼势力的一个打击。
今年八十二岁的李秀英老人是南京大屠杀典型的受害者和幸存者。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侵华日本兵在南京五台
山一学校地下室企图强奸怀有身孕的李秀英,遭到她的反抗,三名日本兵用刺刀在李秀英面部、腹部、腿上留下三十七处刀伤
。经美国医生抢救,李秀英虽然幸存下来,但孩子还是流产了。
李秀英的遭遇分别在美国医生威尔逊和美国传教士麦卡伦、德国西门子(南京)公司经理拉贝和美国牧师马吉的日记
、电影和照片中都有记录。
一九九八年,日本松村俊夫却在其著作的《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说李秀英是假证人,认为马吉牧师照片上的
人与李秀英不是同一个人,对这位受害者表示怀疑。日本和平友好人士立即强烈谴责松村一书是对李秀英的二度伤害。
一九九九年,日本渡边春己等二十多位律师组成律师团为李秀英提供诉讼代理,并几次来南京取证。同年九月十七日
以“损害名誉”为由正式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起诉《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作者松村俊夫、发行人相泽宏明以及出版商株式会
社展转社,要求三被告赔偿一千二百万日元,并在日本有关媒体刊登道歉书。
经过两年多的审理,东京地方法院五月十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向原告李秀英赔偿一百五十万日元,但不支持在媒
体上道歉。据悉,这是有关南京大屠杀的官司中国人第一次胜诉。
此间有关专家认为,李秀英的胜诉是日本法院有关南京大屠杀问题审判的一个突破。但不支持在媒体上道歉的理由是
不能成立的,这反映出日本政治的现实,是日本有关地方法院与日本右翼势力作出的一种让步。
在今天的报告会上,李秀英老人表示,这不是赔偿多少钱的问题,而是是否尊重历史以及人的尊严的问题。她说,对
日本右翼分子的斗争还未结束,她要好好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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