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省政府负责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消防法》执法检查组汇报广东省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情况报告时透露:广东省今年将进一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三项消防安全的专项治理,以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其中,将对四类违反消防规范的公共娱乐场所予以坚决取缔。
据了解,四类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的公共娱乐场所包括:设置在建筑物地下 二层以下的(含二层),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物内的,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品仓库的,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的。
除对以上所述的四类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的公共娱乐场进行取缔外。今年的消防整改工作还包括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整改;对违反消防法规,存在重大隐患而一时无法整改的场所,将责令其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停产停业。另一方面,擅自开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审批手续不全或达不到消防规范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责令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或者整改。易燃易爆场所的治理,重点对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品物品单位所使用的建筑物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此外,还将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加强对城乡交界地区和乡镇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易燃易爆物品场所、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和超大空间建筑等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验收工作,严把建筑消防安全第一关。对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的管理不到位,不能正常运作的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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