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 锐)5月10日,河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李成玉在漯河市调研时强调,各级、各部门都要站在维护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高度,把当前开展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10日上午,风和日丽。李成玉在省财政厅、漯河市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到郾城县大刘乡就农村税费改革进行调查研究,仔细询问了大刘乡机构改革、教师工资发放及税费改革 进展等情况。在谈到如何做好向农民征收税款的衔接工作时,李成玉指出,各级干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一定要切实转变作风,一切从减轻农民负担、方便农民交纳税款出发,制订出符合乡情村情的方案,尽量把工作做得细致一些,确保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下午,李成玉听取了漯河市委、市政府以及临颍县、舞阳县和源汇区的汇报,在肯定了漯河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后,李成玉就我省下阶段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加深对农村税费改革意义的认识。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必要经费。二是要坚决执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农业税计税土地、计税常年产量和计税价格是农业税计税的基础,直接关系农民纳税多少,合理与否,农民非常关心。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批准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不得擅自改变核定后的农作物亩均常产、亩均税额和省统一规定的计税价格。要切实规范农业税征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在农业税征收中出现偏差。三是在农村税费改革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必须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严格实行上限控制。目前需搞“一事一议”的,应在完成夏季农业税征收后进行。修建道路、改善校舍等,要坚持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绝不允许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要坚决防止一些地方在新的税费制度执行前搞突击性集资。四是转移支付资金要首先用于干部教师工资发放,不得随意挪用。
李成玉在漯河调研期间,还兴致勃勃地考察了天翼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并对漯河市城市建设、提高农业技术含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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