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的第一天。虽然大街小巷的节水宣传扑面而来,但事实上,在郑州,真正能够使水资源充分回收利用的“中水”(经净化设施加工后可重复利用的水)工程举步惟艰。专家分析,郑州“中水回用”一直没有真正起步,是因为前面还有“三道坎”。 排水费收取不尽合理。郑州市供水节水部门有关人士透露,郑州市百余个已经建成的开发小区尚无一家小区内建有“中水回用”设施。一家房产公司的老板坦率地道出缘由,小区即使花钱配备“中水”处理装置,做到小区“零排放”,但排水费并不能因“零排放 ”而少缴,因为现在的排水费是根据用多少水、而不是根据排多少水来收取的。
“中水”无价,难以市场化。郑州市区的“上水”(自来水)和“下水”(污水处理)都有相应的价格出台,但对“中水”,物价部门一直没有统一定价,这就注定“中水”只能自产自销,而不能在大范围内进行资源调配,“中水利用”难以市场化。
水价低廉制约“中水”推广。郑州市区景观用水、冲车用水等大多没安装计量器,工作人员只要一个扳手就可以打开水龙头,使用价格低廉的自来水,而使用“中水”需要至少上万元的投入。
水务专家建议,郑州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确定“中水”价格,鼓励“中水回用”;对城市绿化、道路清洁、冲车行等用水应进行计量,控制使用低廉自来水,更多使用“中水”。(陈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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