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到南桥头,乘客要下车;的哥说,此处不能下,过了桥再说。这过桥费该谁付时间:5月13日地点:南岸出租办事件:吴先生昨日从较场口打的去南坪,途经北桥头时接到电话需下车,由于此处不能停车下客,的哥只得将他拉到南桥头。下车付费时双方因究竟是否应付过桥费而发生抓扯,僵持不下,来到南岸出租办请求解决。结果:经出租办民警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不对,握手言和。民警希望,驾驶员与乘客都能在遇到类似事件时,冷静一点,友好一些,以协商为主,尽量不要发生冲突,有话好好说。本报热线63735555报道记者 程娟
学校明文规定不准吃零食,但校内开了家副食店时间:5月12日地点:大坪小学事件:大坪小学一位家长告诉本报记者,学校明确规定不准在校园内吃零食,但在教学大楼一楼对面却有一个副食小吃摊点。学生在课间、中午休息时都会趁老师不在时买零食。若遇有些小孩零花钱不够,此时便会有一些“小金融家”对借钱者高呼:“借5毛第二天还1元,若拖欠依次翻倍。”据了解,此现象在3—6年级比较普遍,多半发生在男孩身上。结果:大坪小学的保安告诉记者:我们只负责学校里面吃零食的学生,学生买零食到校门外吃就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了。家长认为:既然学校不准吃零食,但在教学楼内开一家副食店,肯定会引起学生的食欲。本报热线63735555报道记者何超全实习生吴竟
为争客源引发纠纷时间:5月12日中午地点:渝北长途汽车站事件:渝北区渝运集团五分公司营运到统景风景区的专线客车,与另一线路的重庆——龙兴的客车都同时途经石船一站,双方在争抢客源方面发生了纠纷。12日中午经汽车北站公交第三派出所调解,双方暂时达成互让协议,但随后双方又发生打架事件,“渝运”一售票员被打伤,住进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结果:据公交第三派出所袁警官介绍,他们已正式受理此案,但必须根据伤者的伤情来确定案件性质及处理方式。目前已扣留涉嫌打伤人的“龙兴”公司营运执照,如果一旦需要支付伤者医疗费用,公安机关将严格秉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地处理。本报热线63735555报道记者程娟
工伤者可依法维权时间:5月10日地点:重庆金泰机械厂事件:该厂工人熊某于去年12月进入该厂工作,其间未与老板签订任何书面用工合同。今年2月中旬,熊先生在工作期间被冲床压伤左手大拇指,用去医药费800元(由工厂老板支付)。5月10日,老板以私人理由决定辞退熊先生,本应支付其900元月薪,但称要扣除300元医疗费,仅支付给熊先生600元钱。结果: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建议熊先生可先向市劳动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认定是否属工伤范围及伤残认定等级(虽然未签用工合同,但可找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一旦认定属于工伤,可申请仲裁。本报热线63735555报道记者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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