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西部新闻05月14日讯新华网重庆频道5月13日电重庆是我国的老工业基地之一,在国企改革、工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许多企业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不得不采取减员增效措施,因此在一定时期内造成了大量的职工下岗,到2001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总数已经达到22.8万人。为促进这些下岗职工再就业,重庆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其中之一就是给早就业的下岗职工“发奖励基金。”
重庆远大织布厂的下岗职工廖庆英今天一大早就赶往企业,与以往不同,她并不是去上班,而是去领取再就业奖励基金。自从企业全面停产后,廖庆英按规定于今年4月进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不到1个月,她就找到了新工作,因此今天廖庆英专门回到企业,办理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再就业服务中心解除托管关系的手续。
下岗职工廖庆英:“我想我趁现在年青嘛,我觉得人又年青,在企业拿到很少的钱在中心,我出去自谋职业,我觉得年青自己还可以找点其他事情做,而且还得到4000块钱的奖励金。”
记者:“你现在找到工作了吗?”
廖庆英:“我前两天刚找了个钟点工,一个月比原来要多200块钱。”
廖庆英领取奖励基金所依据的98.8号文件,就是这份重庆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解决办法,这份文件中明确规定,凡是一个月之内与企业和中心解除关系的,奖励4000元,凡是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之内解除关系的,奖励3000元,截止到2001年底,重庆市已有17.3万人领取到奖励基金,并重新找到就业岗位。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王世平介绍:“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下岗职工他们是有就业门路的,还有年青的,有技能的这部分下岗职工他们也愿意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有这么一个政策,无疑就是鼓励了这么一些人出中心。”
王世平给我们算了一笔账,按规定,下岗职工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待业的最长期限是3年,需要支付的基本生活保障等费用大概是13000元左右,如果提前出中心,不仅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政府支出的成本也节约了1/3。而对那些不能尽快就业,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满3年的职工,重庆市也做了妥善安排。
王世平:“对大龄职工,在他们协议期满出中心享受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期满以后仍未就业的,由民政部门给他们发放生活费一直到他退休,这是从生活费来讲基本上给他保证了,同时由同级财政给他代缴养老保险费。”
王世平还告诉记者,在此基础上,重庆市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帮助吸纳下岗职工的企业减免税收、解决贷款,安排贴息,对自谋职业的职工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等,下一步重庆将加快发展食品、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加大小额贷款的规模,同时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到今年年底,将争取培训下岗职工5万人,促进4万人实行再就业。(来源: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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