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军实习生陈娟)今天,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深圳“绿的”终于撩开神秘面纱,进入了公开投标阶段。据悉,这是近10年以来,深圳出租车行业首次大规模投放新的运力。
记者注意到,在今天进行的竞标中,出租车企业取得的只是“绿的”经营权。据悉,“绿的”经营期限为5年,有偿使用费6万元。主管部门对5年期限内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 服务进行量化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延期;经营权期限只能延长一次,期限同样为5年———这也就是已在新加坡和上海等地有效运用的“5+5模式”。
专家解释:“既然是授权经营,企业经营权就不得设定担保、质押、转让,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或出租车不得承包、变相承包、租赁或变相租赁,否则主管部门有权收回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不予退还。”这意味着,今后任何转让、承包、租赁“绿的”的合同均属非法合同。
在此种模式下,经营企业直接经营“绿的”,投资购置车辆,承担主要经营风险,并为司机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社会医疗保险和车辆税费,与驾驶员建立的是劳动用工关系,依法对驾驶员进行招聘、管理和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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