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小冰 通讯员仁达)尽管广州市人防系统已具备了一
定的城市综合减灾能力,但在职能设置、相关政策方面还不够完善。在昨日
的人大执法检查会议上,人大代表建议广州市政府积极促进广州市人防向民
防转变,成立集指挥、保障、防范为一体的城市救灾(抗灾)中心。
据介绍,现阶段,城市综合减灾能力已经成为衡量现代化中心城市综合
竞争能力的重 要指标,能否最大限度地确保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活在灾
害面前有条不紊地运行,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是构成城市投资环境
的重要因素之一。
据介绍,辽宁、吉林、上海、深圳、厦门等省、市在机构改革中已经建
立起统一的民防体制,设立省、市民防办公室。上海市则从今年4月1日起
在全市试行《上海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总体预案》,由一位副市长出任减灾
领导小组组长,该小组作为全市减灾工作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市
减灾工作,下设市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减灾专家委员会和市救灾应急指
挥中心。这些城市的实践逐步证明,人防向民防转变,一是有利于实现人防
由防空备战的“封闭型”体制向综合减灾的“开放型”体制转变;二是有利
于实现政府对减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三是有利于加强开展
国家间减灾领域的协作、交流;四是通过平时承担抢险救灾任务,使相应指
挥通信系统和力量在实践中得到检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治国认为,广州市地处沿海,是华南地区经济、
科技、文化中心,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不可避免。目前,广州市的火灾、地
震、水灾等分别由公安、地震、水利部门负责,救灾资源、赈灾款的分配利
用都不够完善。因此,广州市必须要促进人防向民防转变,提高城市的总体
防护能力,包括防御战争和抗震、救灾等能力,设立一个机构相对独立、人
员相对集中的,“资源整合、快速机动、系统健全”的救灾(抗灾)中心势
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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