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税白下分局创造性地在领导干部中间推行引咎辞职制度,干部们只要碰了“雷区”,就得自己递辞呈,让出“铁交椅”,否则将被劝辞直至革职。据介绍,在领导干部中间推行“引咎辞职”做法在我省还不多见。
翻开《国税白下分局科级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办法》,记者发现,干部们必须引咎辞职的情况共有20多种。如即使没有明显的过错,如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超过30 %,或“基本称职”得票超过50%的干部应引咎辞职;连续两年责任制考核排名末位部门的领导干部应引咎辞职;自身要求不严、个人品行不端,受到行政降级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下处分的,要辞职;未受党纪、政纪处分,但在群众中已丧失威信的领导干部也要辞职。
领导干部自身出了问题要下台,如疏于管理、部下出了问题也要负“连带责任”。《办法》规定,领导干部管理教育不力,所在部门发生责任事故或违法违纪案件;部门人员违反公务员纪律或廉政规定受到行政警告、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等,部门的正、副领导都要引咎辞职。
据白下区国税局介绍,推行该制度是为了鞭打干部中的“慢牛”,增强其上进心和责任心。(柏峡 侯为 陈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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