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最新规定:凡申请学校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定期参加公益劳动
本报讯(记者丁肇文)北京大学经济困难的学生将从以前被动地接受学校资助,转为主动通过自己的劳动和贡献来获取报酬,完成学业。北大日前出台了《北京大学学生服务总队管理暂行条例》,决定正式成立北京大学学生服务总队,凡是申请减免学费或接受学校助学金等无偿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将被自动编入,今后通过自己在服务队的劳动获得资助,资 助金额与劳动时间挂钩,最多者每学年可获得4000元以上。
据介绍,北大成立大学生服务总队是为了“自强自立,回报社会”,以进一步完善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学生服务总队将作为一支公益性服务队伍运作,在不耽误学生完成学业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观念。
学生服务总队设立多种服务岗位,成员实行申请上岗,每学年获得4000元以上资助的大学生每周需要工作3小时,每学年获得2000元至4000元资助的每周需工作两小时,每学年获得2000元以下资助的每两周要工作1小时。学生服务总队成员参加社会活动或劳动低于要求的,将受到批评或停发资助的处理,包括:工作时间不足规定时间80%的,将受到批评;工作时间不足规定时间50%的,将被停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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