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昨日(5.16)从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从5月20日起,深圳将实行新的护照办理方法:深圳市常住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无须任何其它证明材料,就可申请个人因私护照。
新的护照办理方法实行后,公安机关护照审批将从以前的4个环节10项程序,压缩到2个环节5项程序,不再要求提供境外邀请信、个人外汇存款证明、自费留学入学通知书等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也取消了单位或派出所政审意见。除公务员、金融证券机构员工等系统工作人员以外的普通市民,办理护照不须延续以前的烦琐程序,只需带上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相片,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即可马上办理全部手续,其后公安机关会通过特快专递直接把护照寄给本人。
但是,暂住户口人员因企业业务需要出国商务活动的,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派出函。蓝印户口人员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而国家工职人员、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保险、证券单位的领导(负责人)仍须提交相应的单位审批意见。
另有4种情况需要申请“急事急办”的,还须提供急事急办相应的证明原件资料。一是前往外国处理亲属后事或参加丧礼的须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书;二是出国治病、出国探望危重病人的须提供医院证明;三是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须提交前往国签证;四是深圳市享受办理护照便利政策的40家企业员工,因业务需要出国的,须提交公司急办证明。
办证市民从5月20日起,可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和各公安分局受理窗口索取。同时,广东省公安厅和深圳市公安局还将开展电话咨询服务。广东省公安厅声讯查询号码是96897;深圳市公安局人工咨询号码是4465419和4465421、4465463。(编辑:Ruby)
相关频道:南粤消息作者:记者唐洁通讯员刘志文新闻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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