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梅文涛 通讯员刘志文) 从下周开始,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实行新的护照办理方法,深圳市常住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就可申请个人因私护照。
据了解,这项新办法实施后,普通深圳居民只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填写申请表申请护照,不需要境外邀请信、个人外汇存款证明、自费留学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也不需要单位或派出所政审意见。
公安机关还将全面开通护照速递业务。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之后,便可在家中等候护照送上门的便民服务。
几点解释
●新办法实施后,哪些人员申请出国护照仍需提交相应的单位审批意见?
(1)公职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保险、证券单位的领导(负责人),由主管单位审批;金融、保险、证券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审批。
●新办法实施后,哪些人员申请出国护照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急事急办”的,除按照正常申请手续办理和提供必需的证件外,还需提供急事急办相应的证明原件资料。“急事急办”包括:(1)前往外国处理亲属后事或参加丧礼的需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书;(2)出国治病、出国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供医院证明;(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提交前往国签证;(4)深圳市享受办理护照便利政策的40家企业员工,因业务需要出国的,需提交公司急办证明。
●暂住户口人员和蓝印户口人员如何办理申请护照手续?
暂住户口人员因企业业务需要出国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派出函;蓝印户口人员需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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