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慎良报道 司法机关对考验期内的缓刑及管制人员设立监管档案,分别予以奖惩。昨天上午,房山区政法委和公检法等单位,在全国政法系统中首次推出《关于被判处缓刑、管制人员考察管理实施方法》。
在昨天的现场会上,到会的170余名缓刑和管制人员都持有一份考察登记表,里面设有考察栏,最后一页为告知书。据房山法院副院长王克立介绍,这是首次以书面形式将这些缓 刑和管制人员要遵守的规定公示出来。
据了解,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司法机关对这些人的考察管理存在着漏洞:一些企事业单位关停并转,部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相对减弱,一些人甚至在被判处缓刑、管制刑之前即已下岗;由于人员流动性大,给司法机关的监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司法机关没有及时改变监管措施,也造成了监管不力。该办法出台,即在尝试建立公检法协作的新的监管体系。
首先,规定缓刑、管制犯最低公益劳动时间,每月不低于8个小时做义务工,活动内容将填入考察表中归档备案,同时这项活动纳入民警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中。其次,该办法打破这些犯人没有适用减刑的先例,办法规定,对表现好的、符合减刑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减刑。第三,为预防缓刑和管制人员再次犯罪,将“不服监管”纳入惩治范围,依法撤消缓刑,收监以示严惩。
北京市高院负责人表示,任何犯罪都是侵害社会的行为,让这些人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就是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补偿其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侵害。通过设立监管档案,降低了诉讼成本,消除了这些人的对抗情绪,而且能更好地达到惩罚犯罪、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的目的。
短信游戏站,精彩刺激好玩又有数码相机大奖!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