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透露,今后军人还将使用公民身份证,进一步体现社会性
“军人内务条令”修改引出新话题
本报今天消息《中国青年报》报道:新近修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军人非因公外出,女军人怀孕期
间和给养员外出采购时,应当着便服。
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不穿军装的军人会不会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歹徒见了便装军人,会否因此不再惧怕?
白发苍苍的解放军某学院的张教授认为:新的着装规定给军人带来了很多方便。“以前我穿着军装乘坐公交车,从来
都没有想过能占个座位。有的年纪轻轻的小伙子甚至要我给他让座,原因就是因为我穿着军装。”
空军某部一位姓邓的教导员说,穿便装外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因战士个人的某些不当行为给部队带来整体的负
面影响。但这位教导员也有小小的担忧:“我担心的是战士们便服一旦多起来,连队没地方放怎么办?部队有时要长期驻外训
练或执行任务,便服携带也要想办法解决。”
家住北京永定路的谢大妈最近发现附近走动的军人越来越少了。这多少让她有一丝不安。“我们这一片地区部队多,
穿军装的来来往往,贼都不敢来,平安。所以,也没有给家里上铁门铁窗什么的,有时候离开家出去走走,也挺放心。”
在附近做生意的龚先生也有同感。“有一次,我到外地去办事,被几个家伙跟上了,要不是我急中生智,跑到几个军
官身边求助,几万块钱肯定就没了。”
为了进一步弄清条令修改的意义,记者还采访了有关军事专家陈虎。
记者:大量军人在公共场所流动有什么不妥吗?
陈虎: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生活也日益复杂化,很多场所———像集贸市场、酒馆、网吧、娱乐场所其实都不适宜
庄重的军服。军人也有普通社会成员的一面,所以,这样规定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是更合情理的。一方面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
中突出强调军服的庄重性,一方面赋予军人更多的社会性。
记者:很多人是愿意在公共场所看到“子弟兵”形象的。如果我碰到什么意外情况的话,我希望身边能有穿着军服的
人可以寻求帮助———见义勇为事迹很大一部分是和军人联系在一起的。
陈虎:不穿军装,军人仍旧是军人,他们一样会提供帮助的。
陈虎还透露,今后,军人还将使用公民身份证,以公民身份参加社会生活,军人的社会性还将进一步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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