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有八成市民竟然知假买假!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昨天公布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情况调查表明,65%的消费者因
图便宜而知假买假,还有15%的消费者则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对于自己喜爱的品牌出现大量假冒产品时,16%的
消费者就从此不再购买该产品。省质监部门组成的维权状况调查组日前在合肥市对消费者、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情况进
行了专项调查。在大型商场发放了400份消费者调查问卷,有针对性发放了150份问卷,实际回收有效问卷509份,并
分成4个区对个体经营者、超市及批发市场的经营者进行了调查 ,发放问卷42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1份。调查结果表明
,有86%的消费者在消费中有过不愉快的经历,假冒伪劣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侵犯消费者权益分别占到42%和47%。但
却有49%的经营者对销售的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后,在赔偿问题上有模糊认识,认为要看情况处理,有10%的经营者在
这个问题上有错误认识,认为不应当赔偿。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有待提高,在遇到销售服务或产品质量问题,协商不能解决
时,有49%的消费者只是看情况采取维权行动,总是采取维权行动的只占6%,大多数采取维权行动的也只有16%。购买
假冒伪劣产品时,总体投诉率偏低。经营者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也不容乐观,41%的经营者不了解“三包”规定的内容,而
不能全面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内容的达80%。调查还发现,消费者维权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维权成本太高,现行
法律规定的维权措施操作性差。消费者没有投诉维权的原因,时间因素占50%,得不偿失因素占20%;解决途径不清楚占
19%,解决不了因素占5%,其他因素占7%。大多数消费者对消协等有关部门调解的满意度不是很高,对调解结果基本满
意的占85%,满意的只有7%。在了解真假渠道上,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了解的只有6%,通过消费者协会了解的也只有20
%。(本报记者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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