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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本月实施 烂公路不准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5月20日10:39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杨光毅)公路收费头上又加了一道紧箍咒。18日,市公路局在江津举办的一次新《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传咨询活动上传出这样的消息,收费公路路况下降、达不到收费标准的,面临的处罚将是降低收费标准,直至终止收费。这一规定从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据了解,降低收费和终止收费的决定,将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会同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率先撞上利剑的是210国道上的一段收费公路。据新华社消息称,綦江境内珠滩至崇溪河70多公里的收费路段,日前被交通和物价部门中止收费权。其主要依据是,按照新的
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这一路段的路况已经明显低于收费标准,多次警告和勒令整改未果,被有关部门收回收费权。记者日前到綦江采访时,分管交通的副县长陈智称,目前正积极筹措资金,对这段路进行整改。另有消息说,国道319线涪陵至武隆段、还有丰都境内的一段收费公路,日前也受到了黄牌警告。媒体报道说,从去年7月到今年3月底,重庆已有17个不合理的收费站点被拆除,还有10个收费站点被调整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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