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地方,反腐败的措施没见其咋完善,但反腐败的花样却一个接一个地翻新,从“反腐扑克”,到“反腐公交车”,如今又冒出个“电视忏悔”来。据5月15日《城市早报》报道:随着6名贪官在电视里“自我忏悔”的播放,湖北省第三个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也由此拉开了序幕。6名走上电视进行忏悔的贪官,声泪俱下地讲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忏悔过去,警戒世人。我们不怀疑这样做对世人的警戒作用,不怀疑类似这样的方式对贪官和“未来贪官”们的惩戒作用。但我们怀疑那“自我”中的水分。因为对任何一个人包括那些犯了错误的 贪官来说,由自己亲手揭开自身的疮疤,都意味着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如果不是本人愿意而是被动要求“电视忏悔”的话,那么,从法理的角度来看此事,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因为当今社会毕竟是法治社会,想问题,办事情,都应该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随心所欲。假如我是贪官,我犯了什么罪,触犯了哪些法律条款,应该接受怎样的刑罚,都应该由法律说了算。而不是全凭领导滥下“指示”,你领导让我游街,我就得乖乖地游街;你领导让我接受群众的批斗,我就得毫无条件地接受批斗;你领导让我走进电视“自我忏悔”,我就得无条件并煞有介事地走进电视进行“自我忏悔”。这是不是侵犯了他仍拥有的合法权益!反腐需要新手段新招数,但反腐更需要的是如何健全反腐的机制,如何加大用于防范犯罪的立法力度等等。
靠银样蜡枪头的招数反腐,只能会使反腐流于形式,也使反腐成效打去太大的折扣。反腐工作需要出新,但更需要的是内容上的实实在在,而不是形式上的漂漂亮亮。(周士君)
短信游戏站,精彩刺激好玩又有数码相机大奖!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