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8日,一场席卷北中国的沙尘暴扫到了河南省会郑州。整个城市一片混沌,空气中弥漫着尘土的气味。
下午2时30分,“1·26安利特大抢劫案”在郑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9名被告人依次是:今年1月26日,对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实施抢劫的杨俊超、陈社杰、李天彪;负责接应并在事后帮助转移赃款的杨俊峰(杨俊超的妹妹、陈社杰的妻子);涉嫌为 本次抢劫制造枪支的刘延标、张俊峰;涉嫌为本次抢劫盗窃爆炸物品的张社伟、牛中克;案发后涉嫌帮助陈社杰逃匿的张现伟。
4名公诉人是清一色的女检察官。宣读《公诉意见书》时,年轻的女检察官声情并茂地说:“(郑州)‘12·9’特大抢劫案的审判刚刚结束,正义的枪声余音未消,被告人杨俊超、陈社杰、李天彪、刘延标、杨俊峰不以为鉴,目无国法,又步张书海等人的后尘实施抢劫,可见其主观恶性之大,社会危害之深!”
杨俊超的辩护人——郑州中涵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勋对公诉人将“12·9”案与“1·26”案相提并论表示“不能苟同”:“‘12·9’是系列抢劫案,而‘1·26’只是一起抢劫案;‘12·9’抢的是国家金融机构,而‘1·26’抢的是一家日用品公司;‘12·9’案犯用的是杀伤力极大的枪支,并且打死了人;而‘1·26’用的是杀伤力很小的自制土枪,并且也没有杀人……”
记者认为,比起“12·9”与“1·26”的不同之处,也许两案的相同之处更耐人寻味,比如两案案犯均是来自河南平顶山地区的贫困农村;两案均是以家族成员为核心,以同学、朋友为外围的团伙作案;从作案方式、作案手段、时间选择等方面,也能清晰地看出后者对前者的模仿痕迹。
更为重要的是,“12·9银行特大系列抢劫案”和“1·26安利特大抢劫案”反映出一个共同趋势,即城市外来人口犯罪和涉财暴力犯罪的骤增——这是当前困扰我国绝大多数城市社会治安的一个普遍现象。记者认为,探寻这两类犯罪的社会根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这种根源,是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此两类犯罪的最好方法,也是保障我国城市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欲望走投无路,滑向犯罪道路
“我弟弟走上这一步,与1995年出的那次事有很大关系。”杨俊超的哥哥,郑州某政法单位干部杨俊伟(化名)说。
杨俊超,高中时辍学参军,1993年退伍后在老家做旧钢材生意,最多时赚过五六万块钱。1994年底,杨调入汝州市公安局防暴队,但干了不到一年,就因涉嫌包庇罪犯被开除。杨俊伟所说的“1995年出的那次事”,即指此事。
“他的一个中学同学,是批捕在逃犯,在他的宿舍住了一夜,杨俊超因为此事被开除了。家里为了给他跑这个工作,经济上、精力上都花费了不少……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杨俊伟说。
1996年,杨俊超来郑州做生意。他花8000元钱在郑大市场买了个摊位卖活鸡,“本来也想安安稳稳做下去的”,杨俊伟说,“后来市场的土地所有者(郑州市某工厂)与开发商闹纠纷,开发商带着几百万巨款潜逃了。他一跑,工厂就给这个市场停水停电,生意没法干了。杨俊超跟商户们一起去有关部门反映过几次,无人过问。他又坚持一段,实在没办法,就离开了郑大市场,去给别人打工。”打工中,杨俊超又有一次违法记录:1997年因盗窃被大学路派出所拘留15天。杨俊伟说:“那次是他帮别人卖干电池,生意不好,老板不给他开工资。杨俊超一生气,就把电池转移出几箱。结果老板报了案,杨俊超就被拘留了。”
在郑大市场卖活鸡时,杨俊超认识了女朋友许爱(化名),两人共同做生意,并同居了3年。从郑大市场撤出后,杨俊超和许爱各自去找工作,但都不顺利。这期间,安利的一个营业代表曾带许爱参观过安利公司,许爱对杨俊超说过“安利公司很有钱”,这是日后杨决定抢劫安利的一个重要诱因。
过去做生意赚到的五六万元存款,到案发前只剩下不到两万元了。据杨俊超说,他有很多钱是花到了女朋友身上。
做生意不顺利,女朋友又老是说他没钱,杨俊超非常苦闷。2001年9月,许爱提出与男友分手,杨俊伟认为这也是促使其弟走上抢劫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老家时,杨俊超还有一次违法记录,是1996年因赌博被汝州市公安局罚款2000元。从萌生和实施抢劫安利公司的计划中,也能看出杨俊超明显的赌徒性格:一方面,他自以为策划周密,万无一失,曾对李天彪等人夸口说:“这个事安排得十全十美,没有一点会出事的地方!”另一方面,他也预料到抢劫可能会失败,并预备了“在紧急情况时自杀用”的炸药。
2001年9月14日,郑州市中院对震惊全国的郑州“12·9”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公开宣判,张书海等6名主犯一审被判处死刑。这个以家庭成员为主的犯罪团伙从1996年起,先后4次抢劫金融机构,共得赃款250万元,并致1人死亡,5人重伤。“12·9”特大系列抢劫案告破,郑州警方打了个翻身仗,社会各界欢欣鼓舞,当地电视台连续两天直播庭审实况,一时间“满城争说张书海”。据杨俊峰交待,去年9月底,在一起议论张书海时,二哥杨俊超曾用羡慕的口气跟她说:“看人家,都40多岁的人了,还恁(那么)胆大……”杨俊峰以为他只是随便议论议论,没料想他已萌发了步张书海后尘的念头。
作为两起特大抢劫案的挑头者,张书海和杨俊超的性格以及经历有着一些相似之处,比如两人在农村老家,都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两人对金钱、地位都有着强烈的欲望,两人又都属桀骜不驯、胆大妄为之徒,因此,他们都不会安心在农村种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两人来到郑州以后,都曾尝试过用经商等方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但发财空间并不像他们想像的那样,加上他们本身的素质不高,赚钱本领不强,所以两人的生意都屡做屡赔。当财富、权势等欲望在尝试多个出口而屡屡碰壁后,就会渐渐地滑向犯罪道路。
如果说杨俊超是因为胆大而抢劫,那么跟随他的妹夫陈社杰则是因为“胆小”而犯罪。
陈社杰的父亲陈玉庆对记者说,陈社杰从小就胆子很小:“他怕我,我一大声,他就不敢动。”
陈社杰会见辩护律师时说:“在抢劫前,我好几夜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已经不想干了。”律师问他既不想干,为什么不撤下来呢?陈社杰说,杨俊超性格暴躁,我一直对他比较畏惧。现在他已花钱买了摩托车、做了枪,准备工作都做好了,我再提出不干,害怕他会怪罪我。
2001年初,陈社杰与爱人一起来郑州做辣椒生意,但不顺利,回家歇了几个月。这时,陈玉庆发现儿子已经不听话了。“我劝他再找份工作,他老说你不用管,谁知道他干会出这么岔皮(荒谬、胡闹)的事!”陈玉庆说,早知这样,他就把儿子留在身边,不让他进城,“那什么事都不会出了”。
陈社杰从小在家里就是个“好孩子”,他被捕后,村里2500名乡亲联名举保,证明他“一贯表现很好,恳请政府对陈社杰从宽处理”。
一些城市外来人员,当他们在贫穷的乡下时,可能都是好孩子、好村民、好干部,他们为了致富而来到城市里。当城市不能满足他们的致富愿望时,他们不愿再回到乡下,因为贫穷的乡村更不可能使他们致富,所以,在这个时候,他们的心理是非常脆弱、矛盾的,也是非常容易受到犯罪诱惑的。
郑州市公安局局长李民庆说:郑州市面积12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59万,暂住人口200万。从近年来的犯罪案件统计来看,城区人口犯罪数仅占15%左右,而外来人口犯罪却占85%左右;在一些恶性案件统计中,外来人口犯罪可以达到90%。他说:“郑州市劳务市场,是我们公安机关最大的隐忧。”
“农民问题是中国根本问题”的说法已成为越来越多国人的共识,但还是有些城市人不以为然,认为自己离农村远得很,平时也很少去农村,因此农民遭遇什么问题,与自己有什么相干?
然而,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拥入城市,已经对城市居民的生活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影响——它不是使城市人的生活变得更好,就是使其变得更坏。因此,消除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歧视,加强对他们的管理,甚至给他们也提供一些最低生活保障,是减少城市罪案发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法盲最容易成为犯罪帮手
李天彪是安利抢劫案实施前5天,由杨俊超临时拉来入伙的。之前两人仅见过一面,他只知道对方姓“杨”,其它底细一无所知。
关于李天彪的犯罪动机,其辩护人在庭审中曾有一段动情的陈述:
“李天彪是为找母亲而抢劫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天彪出身于湖北巴东县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他母亲患有精神病,整日地打人、骂人,家中笼罩着恐怖的阴影。李天彪7岁的时候,狠毒的父亲让人贩子把他母亲送到了杞县农民李运豪的家中。他母亲就和穷人李运豪结了婚。孤苦伶仃的李天彪跟着父亲又生活了4年。后来,好心的李运豪使李天彪母亲的病有所好转,思念孩子的母亲就把李天彪接到了杞县。但是杞县的家里依然贫困如洗,父母无法供他上学,李天彪高中没毕业就退学了。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将来有点钱,能把母亲的病治好。下学后,他就拼命地打工,挣钱。去年在打工中,他不慎受伤。这时候,他已经挣了几千块钱,他不敢花钱为自己治伤,而是回到家中去为母亲治病。他母亲怕打针,只有李天彪在时她才不怕。但是有一天,李天彪下地干活,他母亲的病又犯了,离家出走,失踪了,至今没有回来……钱没了,人没了,连找母亲的钱都没了。他们找遍了十里八乡,但是找不到;想做电视广告,但是没有钱。李天彪被迫又走上了打工挣钱找母亲的路。在打工中,他认识了杨俊超,于是今天就站到了这个被告席上……”
李天彪是通过一个老乡于祥林(化名)认识杨俊超的,那是去年国庆节前后,3人一起去陇海西路浴池洗澡,杨俊超对他俩说:“你俩以后跟着我干抢劫吧,现在有一摊活,需要4个人,都准备好了。咱们拿枪去干,每人能分到30万元,你俩敢不敢干?”于祥林说:“山西一些煤矿老板很有钱,咱们不如去抢这些老板。”杨俊超不同意:“到外地不熟悉情况,跑都没法跑。不如在城里干,人多好逃跑。”
虽然李天彪当场没有表示什么,但杨俊超察言观色,知道了可以拉李天彪干抢劫,后来,当从老家拉来的刘延标因害怕而退出后,杨俊超就想到了李天彪。抢劫用的枪、炸药、摩托车都准备好之后,2002年1月23日下午,杨俊超去工地找到李天彪。当时李正在干活,穿一身工作服,很脏。杨一见李天彪就讲:“你看看你干这活!又脏又累,能挣几个钱?胆子放大点,跟我干一摊活,以后就不用干这了……这次准备抢一个小店,里面只有四五个人,我们去3个人就行了,能抢十几万。”
李天彪问他,咱俩又不熟,抢完后怎么给我分钱?杨俊超答,干这种事会不给你钱?你要相信我,一定会公平地分这个钱。李天彪挺知足地说:“我只要两三万就行了。”
两天后,杨俊超介绍他认识了陈社杰,并带李天彪到安利公司对面,跟他说:“就是这家公司。”李天彪看了看,说:“中。”便回工地干活去了。
李天彪无疑是个法盲。对于法盲来说,犯法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这样的人最容易成为团伙犯罪中的帮手。
22岁的李天彪,头发长长的,在法庭上的表现,给人以“头脑简单”的印象。他说,事先杨俊超跟他说是去抢一个小店,但当他戴着马虎帽,跟着杨俊超跑到安利公司,看见满满一屋子营业代表时,已经晚了:“好多人都看见我了,我还拿着枪哩!我要不跟着他们,跑也跑不掉——人家就会抓住我——我只好跟着他们去抢了。”
很快,李天彪从电视上看到,他们做下的是一起惊天大劫案。2月5日凌晨3时,李天彪被郑州刑警在家中捂获。“我没有勇气去投案,就坐在家里等公安来抓我。我家的门没有栓,灯也亮着,我以为这就是投案自首了……”法庭上,李天彪垂头丧气地说。
李天彪的辩护律师说:“……李天彪跳入了别人精心设计的90万抢劫大案的圈套,自己一分钱没有得到,而且还失去了找回母亲的机会。李天彪是由于不懂法,寻母心切,受了别人的蒙骗才犯了法。如果给他一个改造、教育的机会,李天彪还是能够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同时,我更希望有这么一天,李天彪由于改造积极,提前释放,并且找到了他的母亲,从此一家团聚。”
庭审中,李天彪的心大概一直提在嗓子眼儿。当审判长宣布“判处李天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时,李天彪长长地出了口气。
情令智昏
杨俊峰是杨俊超的妹妹,陈社杰的妻子。她和陈社杰从小就是同学,两人感情很好。高中毕业后,杨俊峰曾来郑州打过一段工,也帮杨俊超做过生意。1999年冬天,杨俊峰与陈社杰结婚。一年后,两人一起来到郑州做生意。
杨俊超说,一开始他并不想把妹妹牵连进犯罪活动中。但当他做好抢劫准备后,蓦地发现还缺一个接应的人。思来想去,觉得还是他妹最合适(12·9特大抢劫案中,张书海也安排其妹张玉萍,骑自行车带着一只空纸箱在附近接应)。
案发前两天,杨俊超对杨俊峰说:“我和社杰想抢劫公司,弄点钱。”杨俊峰说:“你们不要乱戳事,戳出事来就不得了了!”杨俊超对她说:“到那天你给哥看着车子,等我们抢完钱后,我把钱放在纸箱里,咱俩一起把钱放回我住的地方。”杨俊峰看他态度坚决,就没再反对。
公安机关讯问杨俊峰时,她反复说过这样一句话:“当时,一个是我亲哥,一个是我丈夫,我没办法不帮他们——他就是杀人、放火抢来的钱,我也会帮他。我没有别的选择……我想就是换成别人,他也不会去报案的。”
杨俊峰的辩护律师叶钢将杨的行为比喻为“情令智昏”:“她纯粹是受到亲情所困——当杨俊超将犯罪计划告诉她的时候,她遇到了两难选择:是举报还是共同参与?是做英雄还是做罪犯?她不是为了钱、为了享乐才去实施犯罪,是狭隘的亲情观使她走上了犯罪道路。”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血缘、亲情关系在一定环境下,会对人产生一定程度的精神强制作用,比如长期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之间,会形成兄长领导和统治弟妹的关系;关系亲密的夫妻或男女之间,会形成男方支配女方、女方服从男方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如果占有支配地位的一方去实施犯罪,那么受支配的一方,很可能会被动地顺从,从而成为他人犯罪的牺牲品。
叶律师认为,杨俊超抢劫案中的杨俊峰,以及张书海抢劫案中的张玉萍、张君抢劫案中的严敏、全鸿燕、秦直碧等等悲剧女性,都是这一理论在现实生活中的反映。
由于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弱势地位,使她们往往身不由己地被裹挟到犯罪活动中来。叶律师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团伙犯罪中的女性问题。
公诉人:“被告人陈社杰、杨俊峰新婚不久,作案时杨俊峰已怀有两个多月的身孕。公诉人提审时,杨俊峰曾说要把孩子生下来。不难看出,杨俊峰对未出生的孩子怀有深深的母爱。但是你们在实施犯罪时,想到过孩子吗?想到过孩子出生后要面临的一切吗?当他看到同龄的伙伴在父母膝头撒娇,而他本应享有的这一切却因为你们的失足被无情剥夺,他幼小的心灵将怎样承受这巨大的压力?他又将怎样面对别人的目光孤独地走过童年?如果在作案前,你们能想到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或许就不会站在今天的被告席上!”听着这番痛心疾首的斥责,被告席上的陈社杰、杨俊峰夫妻双双潸然泪下。
“本分农民”怎会走上犯罪道路?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一个很本分的农民,农忙时种地,农闲时去矿上当临时工。我没有犯罪的根源,这一次也不知道是犯罪……”
张俊峰、张社伟、牛中克、张现伟4名被告都未聘请律师。轮到张社伟做最后陈述时,他掏出一张不知让谁代写的书面材料念起来。刚念几句,审判长打断他,让其将书面材料交给法庭,问他还有什么口头陈述?张社伟张了张嘴,说:“……没有了。”
站在法庭上的这些被告,面对着法官和检察官,木讷惶惑,心智混乱,欲辩忘言。
这些被告还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归案后都有问必答,将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竹筒倒豆子”,交待得一干二净。他们不是职业罪犯,更不是天生的罪犯,那么,这群“本分的农民”又为何会走上犯罪道路呢?
涉嫌参与预谋的刘延标说:“他们领我去看了安利后,我就跟他们划清了界限,说我不干了,我回家去……为什么我没有检举杨俊超?我跟杨俊超关系好,不想跟他斗。”
涉嫌制作枪支的张俊峰说:“陈社杰让我焊钢管的时候,我真不知道是为制作枪支的,我干的就是这份工作——我帮别人焊钢管焊得多了,他们这些钢管是做什么用的,我并不知道。”
涉嫌盗窃爆炸物品的张社伟说:“我表弟陈社杰在我家找到我,向我要雷管和炸药,说给人家打井用。我经不住他一再要求,也就答应了。”
同样涉嫌盗窃爆炸物品的牛中克说:“张社伟是我的班长,他让我干什么,我能不干?他从井下运上了炸药,让我放到屋里。这些炸药干什么用,我并不知道,我没有非法占有、使用这些炸药的行为。”
涉嫌包庇陈社杰的张现伟说:“陈社杰是我的老表,到我家去,按人之常情来说,我应该欢迎。”
他们不知道也想不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直到被捕之前,他们一直以为法律离自己还远得很。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用法律来规范自己行为的自觉意识,他们平时的行为,就已经晃悠在“法”与“非法”的边缘而浑然不觉。
从这些被告的供述看来,在当地,像他们这样的人物绝非个别。平顶山地区小煤窑多,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表面上实行专营,实际上私人也可买卖,管理上的漏洞很多。本案中杨俊超等人所携带的雷管,就是汝州市民爆公司私下违规卖给北河湾煤矿的,而矿上153名矿工,人人都有接触炸药、雷管的条件,爆炸物失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该地区喜欢打鸟、打兔的人也多,很多人都会做土枪,刘延标就是其中之一。当杨俊超请求他帮助做枪时,他答应口头指导,“但不亲自做”—他以为这样就能使自己洗脱“非法制造枪支”的嫌疑了。
当包括道德、信仰、制度、法律等社会规范难以制约人们的行为时,亲情、人情、面子以及赤裸裸的经济利益等因素倒是占据了支配地位。也许“本分的农民”们并不是存心要挑战法律,但他们将亲情、人情、面子、金钱放在前面,挡住了自己望向法律的视线。
从这个意义上说,普法在中国,实在是任重道远的一件大事。本刊记者石破发自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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