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西凯)安徽淮北市烈山区法院在行使审判职能的同时,自觉把各项审判活动同综合治理密切结合起来,实现了辖区内社会稳定工作的新突破,近年来没有一起因案件办理不当,引起群众上访事件,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针对社会治安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该院首先做好审案前的参与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调查,注意发挥立案庭的“窗口分流作用”,从群众申诉中发现动态性、苗头性、倾向 性的事件,能及时疏导,罢诉息争。2000年该院通过审结案件的统计分析,发现涉及矿区职工离婚案件一年就高达173件,经过调研,认定主要原因是第三者插足和赌博引起的。随即他们就和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引起了广泛关注,遏制了这种现象的增多。此外,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使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仅去年,该院就对75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5.25万元。
对每一起来院起诉的案件,他们在注意审判质量的同时,认真做好疏导协调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县内某村群众状告乡政府加重农负担一行政案,涉及383户1670位农民,诉讼年限为5年,诉讼标的额达120万元,是淮北市少有的涉农行政案件,稍有不慎,极易诱发群众性案件,但由于该院能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入做好各方面的思想疏导,从而保证原、被告均在宣判后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为了扩大审判工作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成果,该院还积极把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向审后延伸,做到组织好案件的审判,力争“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积极做好帮教回访工作,对经该院判决的服刑、缓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审结后可能出现矛盾激化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并与所在监狱、单位和本人签订协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短信游戏站,精彩刺激好玩又有数码相机大奖!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